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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不可取!商标使用需规范,诚信经营是正道
来源:长沙商标注册        日期: 2025-06-27

各位朋友,近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为企图"搭便车"的不规范商标使用行为敲响警钟。一家电器厂虽然在电热毯类目注册了"美罗某"商标,却因刻意弱化"美"字、突出"罗某"二字,被认定构成对知名家纺品牌"罗某"商标的侵权,最终被判赔偿10万元。

这起案件折射出三个关键点值得企业深思:其一,商标使用绝非简单的注册登记,使用方式必须规范。就像书法创作不能超出格子,商标使用也要恪守注册时的完整形态。其二,"类似商品"的认定打破行业壁垒,法院明确指出电热毯与毛毯在功能用途、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天然关联,警示企业不可机械理解商品分类。其三,商标保护的核心在于避免消费者混淆。当"美"字被艺术化处理成近乎隐形时,"罗某"字样的醒目展示已然构成对知名品牌的寄生性攀附。

主审法官杨名特别指出,我国商标法对侵权行为有着清晰界定:不仅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违法,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样可能构成侵权。这提醒广大经营者,品牌建设没有捷径可走,试图通过"移花接木""打擦边球"的方式谋利,终将面临法律严惩。

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这起案件的判决既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也为企业合规经营划出清晰红线。对企业而言,唯有坚持自主创新、规范使用商标,才能真正赢得市场尊重。对消费者来说,这样的司法实践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让"李逵"与"李鬼"不再难辨。让我们共同期待,在法治护航下,更多中国品牌能心无旁骛地绽放创新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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